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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食堂承包关于食堂的处罚细则一、 各食堂必须将饭菜明码标价,做到按品种报价,如发现未明码标价的饭菜,每次处分50元-100元。
二、各食堂饭菜要确保质量,给足数量,不得擅自涨价。各类饭菜如需调整价格,要报经公司进行成本核定后方可执行。关于私自调价、违反上述规定的,经查实将处以100元-500元罚款,多次出现将加倍处分。 三、禁止出售腐烂变质、过顿的食品,一经发现停业整顿,并处以500-3000元罚款。 四、 所售饭菜发现异物,除退款外,依据不同情况处以10元-50元罚款,多次出现将加倍处分。 五、所售饭菜要有保温措施,温度要确保在60度以上,温度不合格处以20元-50元罚款。 六、各食堂不能经营卷烟、酒类及含酒精的饮料,如经发现悉数没收,并没收其违规所得,处以100元-500)元罚款,再次发现处分加倍。 七、 禁止多刷就餐者饭卡或一卡通,如属故意行为,除退还外,还将被处以两倍的罚款; 八、食堂内一切饮食消费禁止现金交易,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,多次出现将加倍处分直至免除劳动合同。 九、因食堂担任人在经营过程中的失误给所在单位形成经济、名誉等损失的,公司相关部门将按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进行处分。 十、对来自各方面的反应意见,食堂担任人必须高度重视,及时进行整改,并将整改计划进行发布。归于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,当事人要进行公开反省,并上门赔礼道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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